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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迪拜“暗杀门”反思酒店客房安全管理
中豪大酒店副总经理 侯兴起

图片源自《齐鲁晚报》
巴勒斯坦伊斯兰抵抗运动(哈马斯)军事指挥官马巴胡赫在迪拜被暗杀的“暗杀门”事件在媒体上沸沸扬扬,甚至有人猜测会引起外交和军事冲突。本文并不想探讨事件的本身,而是站在酒店管理者的角度上去探讨酒店客房的安全管理,从中找出问题和不足,更好的保护酒店客人和酒店的利益。
为了更好的了解酒店客房安全管理上的漏洞和疏失,先回放一下“暗杀门”的过程。据新闻媒体报道,马巴胡赫于2010年1月19日入住迪拜Bustan Rutana 酒店,在酒店登记时,有最少一名特工站在他附近偷听房号,另两名身穿网球服的特工尾随他乘同一电梯到达楼层,确定其入住房号后,到总台要求入住对面房间。晚上待马巴胡赫回房后,由一名女特工乔装成酒店服务员,引诱其打开房门,暗杀人员冲入房间,实施了暗杀。从以上的描述中,不难发现迪拜Bustan Rutana 酒店在客房安全管理上存在着许多漏洞和疏失:
一、 顾客的隐私得不到很好的保护
酒店是人员密集的、鱼目混杂的公共场所,如果服务程序不严密,管理措施不到位,顾客的隐私很难得到有效的保护。
顾客隐私根据顾客的认识的不同有所不同,大体上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:
(1)顾客个人信息:姓名、性别、家庭和工作联系方式、职务、出生日期和出生地、国籍以及护照和签证信息;
(2)顾客住宿信息:包括顾客的房间号码、抵达和离开日期、所购买的商品和服务、提出的特别要求、关于服务喜好、客房内所拨打的电话号码以及收到的传真和电话留言;
(3)顾客在酒店消费的历史记录;
(4)与顾客有业务往来的个人与机构的联系方式及其他相关详情;
(5)其他需要保密的资料
Bustan Rutana 酒店的前台接待人员在为马巴胡赫先生办理入住手续时,将房间号码口头告知了其本人,正巧被他人偷听,为“暗杀”提供了便利条件。查看许多酒店的操作手册(SOP),都有“先生/小姐,您的房间在**楼,**号房间,祝您居住愉快”的操作规程。目的是方便客人,不用自己查看房卡而直接到达楼层进入房间。这个服务流程设计的初衷是方便顾客,实际上在操作过程中,非常容易暴漏顾客的住店信息,一旦被人利用,可能会对住店客人的安全带来不利的影响。查对《星级酒店访查规范》,规范中并没有对口头告知房号一项做出明确的规定,也许正是考虑保护顾客隐私的需要。建议酒店同行,根据实际情况,取消口头报房号的操作流程,或者在确保入住者隐私的前提下,有条件的告知顾客房号。或者可以采用在房卡的现眼处,采用醒目的字体告知宾客,再有条件的引入殷勤带房程序。既方便,又安全。
还有的酒店在服务流程中不注意顾客消费历史的保护,比如,有的前台接待人员为了密切与顾客的关系,在问候顾客时,经常采用,“你好,王总,大约半个月没见您了,是不是出差了”,这句话的目的是表示对顾客的关注和重视,但不分场合,不注意时机,可能会造成尴尬的局面。曾经就有个客人,就因为在一家酒店受到这样的关照,被同行的领导奚落了一番。原来他来店消费不想让别人知道,也没有人知道。服务员这么一说,让他无法推脱。从此以后这个宾客再也没有回来过。
还有一种情况,对宾客消费的项目不注意保密。尤其在酒店总台收银环节,收银员喜欢和宾客核对消费项目。有些项目比如安全套、桑拿按摩等一些顾客不愿意让人知道,在大堂公共区域与顾客口头核对,这无异于将顾客的隐私向公众宣传,效果可想而知。
日常工作中,经常接到一些酒店同行的电话,索要一些领导和客户的消费喜好。我很能理解他们做好服务的热情和执着,虽然酒店客户档案也比较齐全,但总是以寥寥几句应付过去而不给提供。原因是顾客的消费喜好也是顾客隐私的一部分,为了对领导和客户的尊重,这些资料是不能向外宣传和张扬的。如果我们是顾客本人,也不会喜欢酒店上下都知道自己的习惯,尤其比较隐私的习惯。因此,建议酒店在收集、使用客户档案和资料时,应该以尊重顾客,保密为重。
总之,为了保护顾客的利益,降低酒店运营的风险,酒店应该针对酒店顾客的隐私出台行之有效的制度,强化监督检查,并根据新情况不断的更新改进。
二、客房楼层的异样情况得不到有效的控制
“暗杀门”的特工显然是经过特殊训练的,不仅安排人员在总台接待处偷听房间号码,而且还派人跟踪暗杀目标乘坐电梯进入客房楼层。实际上客房和酒店大堂、餐厅等公共区域相比有很大的不同,客房是针对住客和访客开放的半公共区域,酒店应当采取措施,对到达楼层的人员应该给予管理。比如,针对酒店访客有访客登记程序,还有很多酒店电梯采用钥匙插卡运行程序,没有钥匙卡无法到达楼层。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非住店客人、访客在楼层的活动,但离宾客安全的需要还有不小的距离,有的酒店访客登记程序形同虚设,没有真正起到作用;另外插卡电梯的推广还有顾客习惯的问题,因不习惯插卡电梯的运作模式,经常投诉不方便。目前楼层非住店客人和访客的控制往往流于形式。
要改变此现状,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:
(1)充分发挥视频监控的重用。视频监控是一个24小时不眨眼睛的警察,如果再配上认真负责的监控人员,对楼层内异样的情况及时通知内保和楼层服务员,可以起到很好的防范效果。
(2)楼层服务人员的防范意识要加强。楼层服务人员一岗双责,不仅是服务员,还是安全员。在做好服务的同时,要时刻盯紧所辖区域的人员流动情况,入住客人的生活习惯以及楼层内发生的异样情况。
(3)内保人员要对楼层不间断巡视,以专业眼光查找隐患。楼层服务人员一边服务一边做好安全工作,再加上专业能力不够强,势必在运作过程中出现盲区和漏洞。为了更好的加强安全管理,在技防的同时,必须强化安保部内保人员的不间断的专业化巡视。配合监控中心,减少安全盲区和死角。
三、房间安排要充分考虑相关安全因素
在实际工作中,很多隐患都是在一线员工敏锐的洞察力和高度警觉性下避免的。“暗杀”人员确定目标人物入住的房间后,到总台登记入住了对面的房间。从酒店排房方面,满足顾客的特殊要求是一项重要的原则。但实际上,房间安排还要关注是否符合常理。尤其在“暗杀门”事件回放中,后面来的“宾客”指定要前一个宾客的对门房间,警觉一点的接待员可能会思考一下几个问题:他们是否是一个团队的?是不是后面的顾客以前有消费的客史,喜欢这个房间?后面的宾客有特殊的是不是符合常理?如果都不是,有经验的接待员会以已出租为由的“善意谎言”而委婉的拒绝。并及时报告给自己的上司,及时分析跟踪,排查可能存在的隐患。
四、证件审核要专业有效
“暗杀门”中特工人员使用的证件都是经过高科技手段伪造的,一般即使受过专业训练的接待员也是很难辨识真假的。但是,我们还是不得不在这里强调证件审核在办理入住手续的重要性。酒店常见的有效证件有,居民身份证、户口薄、军官证、文职干部证、警官证、士兵证、护照、港澳台居民通行证等。公安机关要求酒店对住宿的顾客“一客一登”,并将住客资料规定时间内传输到公安网。在日常工作中,酒店员工经常遇到或出现的问题有:一是不按规定登记,登记内容错误或者漏项;二是不能很好的辨识身份证明的真假,尤其一些专用证件比如军官证等防伪功能较弱,再加上造假能力的提升,很多假证件能够以假乱真;三是警惕性不强,不能及时发现以外情况。酒店总台经常接到协查通知,有的是文字,还有的是图像,由于工作人员警惕性不高,没有及时发现异样情况,给酒店及个人都造成了风险或损失。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》中明确规定,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、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,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,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,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。情节严重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。近几年来,受到处罚的酒店和员工有明显的上升趋势。
总之,有人的地方就有安全隐患,尤其作为公共场所的酒店,存在的隐患比其他场所多得多。为保护顾客的权益,降低酒店的风险,必须提高防范意识,制定有效措施,并得到有效的落实。 |